熱化學反應方程式是:用以表示化學反應中的能量變化和物質變化。
熱化學方程式的意義為熱化學方程式不僅表明了壹個反應中的反應物和生成物,還表明了壹定量物質在反應中所放出或吸收的熱量。
熱化學方程式代表著壹個假想的過程,實際反應中反應物的投料量比所需量要多,只是過量反應物的狀態沒有發生變化,即使是壹個無法全部完成的反應,也不會因此影響反應的反應熱。
熱化學方程式和化學方程式的不同在於:
1、熱化學方程式反應物生成物都要標明狀態,固體為s,液體為l,氣體為g。
2、熱化學方程式書寫時不用標反應條件,比如加熱、高溫、催化劑等,但要標明反應壓強和溫度,常溫(101kpa,25度)下可省略,如果體中沒給反應溫度和壓強也可省略。
3、要標出ΔH,如果是吸熱,ΔH為正值,防熱的話,ΔH為負值。
4、熱化學方程式物質前的數量可為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