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朝約法三章的內容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
公元前207年,劉邦率領大軍攻入關中,到達離秦都鹹陽只有幾十裏路的霸上。子嬰在僅當了46天的秦王後,向劉邦投降。劉邦進鹹陽後,本想住在豪華的王宮裏,但他的心腹樊噲和張 良告誡他別這樣做,免得失掉人心。
劉邦接受他們的意見,下令封閉 王宮,並留下少數士兵保護王宮和藏有大量財寶的庫房,隨即還軍 霸上。為了取得民心,劉邦把關中各縣父老、豪傑召集起來,鄭重地向 他們宣布道:“秦朝的嚴刑苛法,把眾位害苦了,應該全部廢除。
並眾位約定,不論是誰,都要遵守三條法律。這三條是:殺人者要處死,傷人者要抵罪,盜竊者也要判罪!”父老、豪傑們都表示擁護約 法三章。接著,劉邦又派出大批人員,到各縣各鄉去宣傳約法三章。百姓們聽了,都熱烈擁護,紛紛取了牛羊酒食來慰勞劉邦的軍隊。?
由於堅決執行約法三章,劉邦得到了百姓的信任、擁護和支持,最後取得天下,建立了西漢王朝。
擴展資料
創作背景:
出處:《史記·高祖本紀》
《史記》最初沒有固定書名,稱“太史公書”,或“太史公記”,也省稱“太史公”。據現知材料考證,最早稱司馬遷這部史著為《史記》的,是東漢桓帝時寫的《東海廟碑》,此前“史記”是古代史書的通稱。從三國開始,“史記”由通稱逐漸成為“太史公書”的專名。
東周時期王道廢弛,秦朝毀棄古代文化典籍,以致明堂、石室的珍貴圖書典籍散失錯亂。漢朝建立後,蕭何修訂法律,韓信申明軍法,張蒼制立章程,叔孫通確定禮儀,品學兼優的文學之士逐漸進用,《詩》《書》等被毀棄的古書亦不斷在各地被愛好文學的人士搜尋並獻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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