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計劃大體分為標題、正文、結尾三部分。
(1)標題。由單位名稱、適用時期、內容和文種構成。
(2)正文。由前言和計劃事項構成。
計劃的前言,要簡明扼要說明制定計劃的目的或依據,提出工作的總任務或總目標。前言常用“為此,今年(或某壹時期)要抓好以下幾項工作”作結,並領起下述的計劃事項。
計劃事項,是總的計劃下面的各個分計劃項目。這部分壹般要分項來寫,有時,大的項目下有小的項目,大的項目是壹個大的方面要做的工作,小的項目是在大的方面要做的每壹項工作。
相關簡介:
工作計劃就是對即將開展的工作的設想和安排,如提出任務、制定指標、完成時間、解決方案和步驟方法等。為了達到其發展目標之目的,在經過前期對項目科學地調研、分析、搜集與整理有關資料的基礎上,根據壹定的格式和內容的具體要求而編輯整理的書面材料。
要想避免工作的盲目性,必須前有計劃、後有總結。計劃能夠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明確 工作的目標,是領導指導、檢查,群眾監督、審察工作成績的依據。計劃也是壹段時間過後 本單位總結工作時的基本標準,計劃完成或超額完成,說明工作成績是突出的;相反沒有完 成工作計劃,則說明工作存在嚴重問題。
在實踐中,計劃有許多名稱,如:“安排”、“要點”、“設想”、“預想”、“方案”、“規劃”、 “打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