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語能力是衡量專業技術人員素質和專業水平的壹個重要方面,特別是經濟全球化和我國對外開放不斷發展的新形勢,對專業技術人員的外語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中央批準的各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對不同系列、不同職務層次專業技術人員的外語能力都做出了規定。凡依據相應專業技術職務條例受聘擔任相應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均應按照《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外語等級統壹考試的通知》(人發[1998]54號)規定的範圍,報名參加相應語種、級別的外語水平測試。人事部組織的全國統壹標準的職稱外語考試,采取統壹大綱、閉卷筆試的形式進行。考試設英語、日語、俄語、德語、法語和西班牙語6個語種,考試主要測試專業技術人員閱讀理解外文專業基礎文獻的能力。報考 人員可根據自己所從事的專業工作,任選壹個語種及有關類別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