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晉升、聘任專業技術職務,其級別屬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中規定需具備壹定外語水平的專業技術人員,及過去參加國家統壹的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師、經濟師、統計師、審計師),成績合格,已取得專業技術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應參加職稱外語等級考試。
免考條件:
全國規定十類可免考或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人員。
1、具有國家認定的相應留學經歷的;
2、申報副高級職稱時職稱外語考 試成績達到要求,申報正高級職稱需再次參加同壹級別考試的;
3、出版過外語專著、譯著或以其他方式證明具備較高外語水平,並經壹定程序確認的。
4、經審核確認,能力業績突出、在本行業本地區作出重要貢獻的;
5、在鄉鎮以下基層單位(經省級政府人事部門批準,可放寬至縣級以下基層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