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壹級造價工程師
凡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新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以申請壹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具有土木建築、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6年。
2、具有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4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5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二級造價工程師
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新憲法、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業務素質和道德品行,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以申請二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具有土木建築、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3年。
2、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價專業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1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滿2年。
3、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其考試科目:
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分四個科目:《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其中《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分為“土建”與“安裝”2個子專業,報考人員可根據工作實際選報其壹。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試題為主觀題,在答題紙上作答;其余3個科目試題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原建設部第150號部長令)已於2006年12月11日發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原2000年1月21日發布的《造價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原建設部第75號部長令)已經廢止。《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大綱》的相應要求不做調整,但《全國造價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培訓教材》中的相關內容要按《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的規定調整。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造價工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