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貨商店是指經營包括服裝、鞋帽、首飾、化妝品、裝飾品、家電、家庭用品等眾多種類商品的大型零售商店。它是在壹個大建築物內,根據不同商品部門設銷售區,采取櫃臺銷售和開架面售方式,註重服務功能,滿足目標顧客追求生活時尚和品位需求的零售業態。
經營百貨商店的要求:根據我國2004年10月1日開始實施的國家標準(GB/T18106-2004)《零售業態分類》,該標準對百貨商店的要求如下:
1、選址在市、區級商業中心或歷史形成的商業集聚地;
2、目標顧客以追求時尚和品位的流動顧客為主;
3、營業面積在6000~20000平方米;
4、商業結構為綜合性,品類齊全,以服飾、鞋類、箱包、化妝品、家庭用品、家用電器為主;
5、采取櫃臺銷售和開架面售相結合的方式;
6、註重服務,設餐飲、娛樂等服務項目和設施;
7、管理信息系統應用程度較高。
二、百貨商店經營範圍是什麽
1.百貨(日用百貨、服裝服飾、皮革制品、鞋帽、洗滌用品、化妝品、護膚用品、攝影器材、玩具、音響設備及器材)
2.文化辦公用品(紙制品)
3.包裝材料
4.工藝品(工藝禮品、金銀首飾)
5.化工原料及產品(除危險品)
6.五金交電(家用電器、自行車、鋼絲繩、閥門、管道配件、軸承、電線電纜)
7.電子產品、通訊器材(除衛星天線)、通信設備、通訊設備(除衛星天線)、儀器儀表。
8.機電設備及配件(電動工具、制冷設備、壓縮機及配件、工量刀具)、機械設備及配件。
9.計算機軟硬件及配件
10.食品(包裝食品、速凍食品、糖果、飲料、糕點、水果、水產、南北幹貨、土特產、糧油制品、炒貨、奶制品、調味品、保健食品、肉制品、植物油、茶葉、食用香料、食品添加劑、酒)
11.塑料制品(橡膠制品、塑料制品)、金屬制品
12.建築材料(金屬材料、鋼材、石材、黃沙、木材)
13.裝潢材料(水暖器材、衛生潔具、陶瓷制品)
14.酒店設備
15.家具(辦公家具、家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