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評定對象:在所屬人才服務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必須在崗在職從事本專業工作的技術人員。
二、認定對象、條件:
1、國家統招大中專畢業生可直接認定職稱。
2、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可以認定條件中專學歷:見習壹年期滿,可以認定“員”級;大專學歷:見習壹年期滿,再從事專業工作二年,可以認定“助理”級;本科學歷:見習壹年期滿,可以認定“助理”級;碩士: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三年,可以認定中級;博士:畢業當年可以認定中級;雙學士或研究生班結業:畢業當年可以認定“助理”級;讀研究生前從事助理工作二年,獲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二年者,可以認定中級職務任職資格。
三、評審對象、條件:
1、國家統招制大中專畢業生和通過自學考試、學歷文憑考試、成人教育、電大、函授等教育方式,取得國家承認中專以上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專業技術人員。
2、初、中、高級評審條件中專:見習期滿壹年後,從事專業技術工作四年以上,可申報“助理”級任職資格;從事工作滿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級滿五年,可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工作滿三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級職務滿五年,可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大專:畢業後工作滿三年後,可申報初級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助理級工作滿四年以上可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專業工作滿二十五年,其中受聘中級職務滿五年,可申報高級任職資格。本科學歷:畢業後工作滿壹年,可申報初級職務任職資格;從事助理工作四年以上可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可申報高級任職資格,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可申報高級任職資格。碩士、雙學士:從事助理級工作二年以上可申報中級職務任職資格;從事中級工作五年以上可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博士:從事中級工作二年以上可申報高級職務任職資格。
四、評定材料:申報人及各級推薦單位必須客觀、準確、認真地填報以下材料:
(壹)職稱認定所需材料:
1、《大中專畢業生專業技術任職資格認定表》壹式兩份;
2、單位工作鑒定壹份;
3、學歷、學位證原件、復印件;
4、1寸照片2張,2寸照片1張。
(二)初、中、高級評審所需材料:
1、《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初級壹式二份,中、高級壹式三份,《專業技術人員考核表》壹式二份;
2、申報人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3、申報人獲獎證書原件、復印件;
4、申報人現有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
5、申報人任現職以來代表性論文、著作壹式三份(中級壹篇,高級二篇以上);
6、申報人專業技術總結壹份;
7、申報人外語考試合格證或免試證明原件;
8、申報人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或免試證明原件;
9、申報人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司公章。
10、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打分表(A3紙復印壹式15份)。
五、申報程序:各區、縣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人員初級職稱材料報各區、縣職改辦認定、評審。市人才服務中心人事代理人員初級職稱材料報市流動人員職評辦認定、評審。市、區、縣人才服務機構人事代理人員中級職稱工程系列可報市流動人員職稱評審辦公室工程師評委會評審,其他系列由市流動人員職稱評審辦公室委托市職改辦或相關部門評審。高級職稱由市流動人員職稱評審辦公室報市職改辦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