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是國際生物多樣性日。
生物多樣性是指地球上的生物所有形式、層次和聯合體中生命的多樣化。簡單地說,生物多樣性是生物和它們組成的系統的總體多樣性和變異性。生物多樣性包括三個層次:基因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
國際生物多樣性日是鑒於公***教育和增強民眾生態意識對在各層面執行《生物多樣性公約》的重要性,聯合國大會於2000年12月20日通過了第55/201號決議,宣布每年5月22日,即《生物多樣性公約》通過之日為國際生物多樣性日。
國際生物多樣性日發展歷史
1988年11月,聯合國環境署召開生物多樣性特設專家工作組會議,探討壹項生物多樣性國際公約的必要性。
1989年5月建立了技術和法律特設專家工作組,擬訂壹個保護和可持續利用生物多樣性的國際法律文書。
1991年2月,該特設工作組被稱為政府間談判委員會。
1992年5月內羅畢會議通過了《生物多樣性公約協議文本》。《公約》於1992年6月5日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期間開放簽字,並於1993年12月29日生效。締約國第壹次會議1994年11月在巴哈馬召開,會議建議12月29日即《公約》生效的日子為“國際生物多樣性日”。
1992年,在巴西當時的首都裏約熱內盧召開的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上,153個國家簽署了《保護生物多樣性公約》。
1994年12月,聯合國大會通過決議,將每年的12月29日定為“國際生物多樣性日”,以提高人們對保護生物多樣性重要性的認識。
2001年將每年12月29日改為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