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起因是黃安在微博中稱“壹個叫醜的臺灣女孩”。去年她在韓國電視上揮舞臺灣省“國旗”,我發微博舉報她。她的“粉絲”代表給我私信說明壹切,希望我能手下留情。之後,‘臺獨’電視臺的李三,讓她以‘臺獨藝人’為榮,以‘為國爭光’為榮。臺獨的標簽已經追上了周周子瑜。然後出來了壹個道歉視頻。得知此事後。我去了粉林更新...這個首都是誠實和坦率的男孩。
女演員的評價,從長相上來說,可以說是自肖強以來的臺灣省女星之美,至少在我心目中是這樣的,而且年齡也不大,1999年出生,現在18歲。可以說,如果沒有這次事件,她以後可能會紅,只要造星計劃不要太坑。但是經過這件事,註定在大陸有汙點。
在我的感覺中,感覺這個藝人只是公司宣傳的犧牲品。畢竟在此之前,沒有人認識仇,沒有人知道她的公司,更沒有人知道這位當時還未滿18歲的臺灣省三四線媒體的女人。壹開始她家境壹般,沒有公司的默許甚至要求。她不需要扛旗,因為說真的,就算去別的國家錄節目,沒有公司的要求,她也會扛。可以彌補壹下出差帶橫幅是什麽感覺(不是出差,是韓國電視臺揮舞的旗幟,但如果不是韓方默許,她公司要求,不可能讓人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