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沈陽首次推出人才住房補貼,是為了堅持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整體推進各類人才隊伍建設,充分發揮高校畢業生在推薦沈陽振興發展中的作用。
本次補貼範圍包括在沈陽就業創業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碩士、博士畢業生,2017年後入學(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全額資助)首次購房(2017年1年後)且承諾在沈陽就業創業的普通高校非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
此外,對於沈陽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引進的實用人才(2018 1後,社保關系由外地轉入沈陽或戶口由外地遷入沈陽,正在引進企業工作並繳納社保),全日制本科, 2017(含)以後入學或具有技師以上職業資格等級的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博士畢業生和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碩士、博士畢業生,首次購房(不動產權證書發證日期在2018 1以後),承諾在引進企業工作5年以上,經企業推薦可享受。
至於房屋用途的認定,實施細則是明確的。房屋用途以沈陽市自然資源局的核定結果為準。住房用途補貼為居住和自住,住房用途不補貼為公寓、公共建築或其他用途。
對於首次購買住房的認定,實施細則還規定,申請人提交的房產應為本人首次在沈陽購買或取得的首套住宅房產。在申請人提交房產之前,申請人不能以任何形式在沈陽擁有(或曾經擁有)任何房產。申請補貼時,必須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