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口號大全 - 2014年消防法第5.5章節

2014年消防法第5.5章節

第五十五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在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公***消防設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或者發現本地區存在影響公***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的,應當由公安機關書面報告本級人民政府。

接到報告的人民政府應當及時核實情況,組織或者責成有關部門、單位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十六條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法定的職權和程序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做到公正、嚴格、文明、高效。

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進行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等,不得收取費用,不得利用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消防安全檢查謀取 利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不得利用職務為用戶、建設單位指定或者變相指定消防產品的品牌、銷售單位或者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消防設施施工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