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還包括文藝兵,體育兵。軍人的天職就是服從命令。
不三不四搞體育,流流氓氓幹文藝。寧帶千軍萬馬,不帶式樣雜耍。 這是老話不是我說的,別罵我。 以前封建社會就這思想,妳像那些唱歌跳舞的都是在酒館,妓院什麽的。還有清朝晚期不接受奧林匹克的邀請,也沒派團參加。軍人不能紋身也是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思想,以前只有犯人在額頭上有紋身。現在的紋身是時尚個性。
部隊管體育兵和文藝兵沒那麽嚴格。
嚴格來說林丹就是違反軍紀。不嚴格也就沒事了。其實就是管與不管的問題,如果重視起來,估計林丹要倒黴了
在有軍人紋身跟本不重視,最重視驗兵時已經有紋身,現在政策都放寬了,小點的紋身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