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4月,香港警隊及香港輔助警察隊獲英女王伊麗莎白二世頒授“皇家”二字勛章,以表彰他們在平息1967年香港騷亂中所作出的貢獻。從此,“別動,這是香港皇家警察”成為香港黑幫片裏的經典臺詞。
1997 7月1日零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會展中心冉冉升起五星紅旗,香港回歸祖國。與此同時,香港警隊已換上新徽章。“皇家香港警察”的稱號已經成為過去。隨著這雲霧飄散的,是中華民族自1840以來的屈辱歷史。
擴展數據:
警察條例明確而具體。香港島和九龍的警察在接到999報警後,必須在9分鐘內到達現場,而在新界,需要15分鐘。如果沒到,要向上級說明。
香港警察壹半以上是巡邏警察,執勤的時候很用心。即使他們沒有事情要處理,也不能打私人電話或處理私人事務。如果妳在巡邏的時候看起來很累或者不專業,隨時都有可能被投訴。
持槍和拔槍有更嚴格的規定。警察在緊急情況下用槍,規定很具體。壹旦拔槍,即使沒有開槍,也必須書面報告拔槍原因。如果開槍,要詳細記下現場情況,比如開槍的原因,如何拔槍,開槍前對對方有什麽口頭警告,開槍後采取了什麽行動等。,而且還必須驗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