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基本醫療保健與健康促進法》。
第三條醫療衛生事業應當堅持以人為本,為人民健康服務。醫療衛生事業應堅持公益性原則。
第四條國家和社會尊重和保障公民的健康權。國家實施健康中國戰略,普及健康生活,優化健康服務,完善健康保障,建設健康環境,發展健康產業,提高公民全生命周期健康水平。國家建立健康教育制度,保障公民健康教育權利,提高公民健康素養。
第五條公民有權依法獲得國家和社會提供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國家建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立和完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保障和實現公民獲得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權利。
第六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考慮人民健康,將健康理念融入各項政策,堅持預防為主,完善健康促進體系,組織實施健康促進計劃和行動,推進全民健身,建立健康影響評估制度,將公民主要健康指標改善情況納入政府目標責任考核。全社會都要關心和支持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