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 1 10月,中、美、日、英、德等國在海牙召開國際禁毒會議,簽署了《禁毒公約》。
《公約》的要點是,締約國應制定法律,控制“生鴉片”的生產、銷售和進口;“熟鴉片”的制造、銷售和吸食逐漸被禁止。從此,各國不再將禁毒視為中國的“內政”,而是認識到毒品是“全世界的經濟損失”,不僅會使進口國壹貧如洗,還會嚴重阻礙正當的國際貿易,最終使出口國遭受同樣的傷害。
1912 1 10月,中、美、日、英、德等國在海牙召開國際禁毒會議,簽署了《禁毒公約》。
《公約》的要點是,締約國應制定法律,控制“生鴉片”的生產、銷售和進口;“熟鴉片”的制造、銷售和吸食逐漸被禁止。從此,各國不再將禁毒視為中國的“內政”,而是認識到毒品是“全世界的經濟損失”,不僅會使進口國壹貧如洗,還會嚴重阻礙正當的國際貿易,最終使出口國遭受同樣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