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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韓國海警被中國船員刺死事件的事件升級

12月12日晚,韓國海洋警察廳的壹名工作人員表示,這艘中國漁船目前仍然在出事海域,韓國海洋警察廳正在努力將船拖回警察廳基地,進行詳細調查。等待進壹步結果出爐後,韓國海洋警察廳才會根據調查結果做出進壹步反應。仁川海洋警察局的工作人員稱,這名據稱刺死韓國海警的中國漁民目前否認自己殺人。警方在其駕駛艙發現兩把刀。

韓國總統李明博在青瓦臺主持國務會議時曾指示,有關部門應制定強而有力的對策,加強海警裝備和人力,防止慘劇再次發生。 13日,韓國首府首爾有部分韓國民眾在中國駐韓使館外悼念12日中韓漁業沖突中身亡的韓國海警李清浩。據韓聯社、“NEWSIS”新聞網、“MONEYTODAY”新聞網等韓國媒體消息,針對壹名韓國海警特攻隊員日前被中方船員刺死壹案,韓國壹些“保守團體”當地時間13日下午在中國駐韓大使館前舉行示威。

“LightKorea”、“大韓民國在鄉京友會”等團體300多人13日下午2時許在位於首爾鐘路區的中國大使館前集會示威,譴責“中方船員殺害韓國海警”,並要求中國“立刻道歉”。在示威人群中,有人主張韓國政府以“軍事手段”強硬應對中國漁民;有人稱“中國政府必須向殉職警員補償,並立刻道歉”;還有人稱“若中國政府不道歉,將在全韓國境內發起抵制中國產品”。

當日大約300名示威者,包括退伍軍人,在首爾的中國大使館門外,高喊中國人是海盜等反華口號。他們又在中國國旗上噴上抗議字句,有示威者向喪生的海警獻花躹躬致敬,其間有抗議民眾企圖闖入中國大使館,與在場的警察發生推撞。更有壹名示威者用私家車撞向防護使館的警方大巴,他其後被警方拘捕。 “漁船”、“中國”、“海警”,這是韓國《朝鮮日報》網站13日在首頁列出的“熱門關鍵詞”。當天韓國主要報紙的頭版和社論幾乎都是“中國船長刺死韓國海警”。《中央日報》在頭版文章中把在韓國專屬經濟區非法捕魚的中國漁民稱為“海盜”;《東亞日報》宣稱:“中國海盜再次殺人,要給點顏色看看”。“嚴懲中國船員!”韓國自由先進黨12日對政府提出的這個要求則非常符合韓國輿論的主流情緒。《韓民族新聞》社論提出的質問便是:“要被中國漁船欺負到什麽時候?”該社論稱,解決問題的根本之策掌握在中國手上。如果已被稱為G2的中國對本國漁船前往海外非法捕撈放任不管,很難期待中國能成為名實相符的東亞秩序調整和繁榮的主角。

韓國《國民日報》社論稱,中國漁船像蝗蟲陣壹樣湧到韓國西海(即黃海)專屬經濟區掃蕩,甚至揮舞兇器抵抗盤查。他們繳納的保證金太少,害怕外交摩擦的韓國政府對施暴者的處罰也過輕,結果導致中國政府和漁民瞧不起韓國,反而“賊喊捉賊般”批評韓國監管“太野蠻”。該社論還稱,既然中國漁民在抓捕現場像打仗般殊死抵抗,韓國就應用準戰爭方式進行鎮壓,並明確告訴中國“韓國今後將以野蠻程度進行對應”。韓國《世界日報》當日社論更為極端,稱“如果韓中外交努力打水漂,也就是韓國明確表明必須動用自衛權守衛領海的時候。瘋狗只能使用棍棒來對付”。

韓國《朝鮮日報》題為“韓處理海警被殺案不應手軟”的社論稱,中國漁船變得越來越兇猛,他們配備竹槍、斧頭、鐮刀、鐵管等武器,為防止警察登船,還會在船邊插上鐵簽或圍上鐵絲網。韓國海警雖然攜帶手槍、電子沖鋒槍、橡膠彈發射器、電棍,但真正開槍只有今年3月的那次。社論呼籲,“韓國政府應緊急分配預算,大幅擴充艦艇數量,並賦予海警現場決定是否動用武力的權限”。

韓聯社13日稱,韓國執政黨大國家黨壹名參議員稱,中國政府應派出壹個吊唁代表團,對韓國遇難海警家人進行客氣的慰問。韓《國民日報》則聲稱,中國的最初回應讓韓中所謂的戰略合作夥伴關系黯然失色,因此“不能放過傲慢放肆的中國”。 學者稱韓國判中國漁民30年監禁適用法律錯誤

4月19日,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壹審判處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30年監禁。國際法專家余敏友表示,韓方的判決中方肯定不能接受。因為中韓在事發區域黃海尚未劃定專屬經濟區界限,韓方不能用單方面適用的“專屬經濟區法”對中國漁民作出判決。

刺死韓海警中國船長:揮刀只想自保

4月19日,中國漁船“魯文漁”號船長程大偉因刺死壹名韓國海警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判處30年監禁。程大偉說,“我是腦瓜壹熱,過度緊張。當時出於害怕,想揮刀保護自己,我有刀,他們就上不來,就不會打我了。我從沒想過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