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壽保險回執單不是本人簽字的可以補簽嗎
2006年太平洋人壽的業務員給我推銷如意安康兩全保險,附加如意安康重大疾病保險,還附加安心住院醫療保險,填寫了投保單後幾天我有點反悔了,不想辦理了,想退保,業務員告訴我說退保會損失很大的建議我不要退,過了壹段時間後給了我壹份合同,就這樣我交了兩年保費,有壹次在醫院花了500多元輸液費,當初業務員告我說只要在醫院超過100塊錢就給報銷,就是普通的小感昌也報銷,結果業務員找到公司的時候說必須住院才報的,後來我感覺到自己有點上當了,就把那個安心住院給取消了,今年我在別的公司買了別的分紅險,知道客戶要簽壹份回執單的,合同才會生效,有十天的猶豫期,而當初我並沒有簽那份回執單,也不知道有十天的猶豫期,當初在我跟那個業務員填寫了投保單後說要退保,那個業務員就都向我隱瞞了,前些天,我找到他們公司要求退保,說是只能退到保單的現金價值,我說我當時沒有簽回執單,讓他們在電腦裏調出來當時的回執單,看字跡是不是我寫的,結果他們說找不到當時的回執單了,我想咨詢壹下,如果我當初沒有簽回執單,而是業務員代我簽的,那份投保單上的投保人簽名也不是我之前簽過他們的那份投保單,他們又重新填寫了壹份投保單替我簽的名,而且他們的業務員當時跟我隱瞞正式合同回來還有十天的猶豫期,也不知道客戶要簽回執這麽壹回事,合同成立嗎,如果兩年後我知道了事情真相,要求退保,是不是損失我自己承擔,保險公司和那個業務員就沒有責任呢,我該怎麽辦?合同現在是中止期,是不是過了中止期,到了失效期又會有什麽變化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