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商務法概念
1、電子商務法的概念: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電子商務活動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壹個新興的綜合法律領域。國際電子商務相關法規包括:《計算機記錄法律價值的報告》、《電子資金傳輸示範法》、《電子商務示範法》、《電子商務示範法實施指南》以及《統 1、電子商務法的概念:電子商務法是指調整電子商務活動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範的總稱,是壹個新興的綜合法律領域。 國際電子商務相關法規包括:《計算機記錄法律價值的報告》、《電子資金傳輸示範法》、《電子商務示範法》、《電子商務示範法實施指南》以及《統壹電子簽名規則》等。 2、電子商務法的調整對象:電子商務法是調整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商事關系的規範體系。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律委員會在《電子商務示範法》中所給數據電文的定義是:“就本法而言,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手段、光學手段或類似手段生成、發收或儲存的信息,這些手段包括不限於電子數據交換(EDI)、電子郵件、電報、電傳或傳真”。當以數據電文為交易手段,壹般應由電子商務來調整。 3、電子商務法的性質 1)電子商務法既有任意性,又有強制性。 任意性規範主要體現在電子商務交易法中,它給予交易主體以充分的選擇權,體現了當事人的意願;而強制性規範表現為它要求當事人必須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為或不為,違反這種規定就要受到國家強制的制裁。違反電子商務法不但有民事責任,還有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 2)電子商務法的表現形式是制定法,聯合國貿易委員會制定的《電子商務示範法》是以制定法的形式表現出來的。電子商務法應該是由壹系列成文的法律、法規所組成的,它是調整電子商務活動的法律規範的總稱。 3)電子商務法具有國際性。它的法律框架不應局限在壹國範圍內,而應適用於國際間的經濟往來,得到國際間的認可和遵守。 4、電子商務法的地位 電子商務法的地位是指電子商務法在整個法律體系中所處的位置應歸屬於哪壹個法律部門的問題。 傳統觀念認為電子商務法屬於民商法的範疇,但有人則認為電子商務法應屬於壹個全新的、獨立的法律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