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雕刻是利用工具電腦和雕刻機在印章材料上雕刻出壹些需要的圖文的生產過程。由於各方面的需要,公司,學校,簽名都要用,比如學校的學籍管理章,教務處章,都需要。公司在簽訂合同時會使用合同專用章,在蓋發票時會使用發票專用章,包括業務章、公章、財務章、法人代表章,這是最常用的。按用途可分為公印和私印、法人印章、藝術印章、個人和私人印章等。刻制應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申請。需要刻制公章的單位或個體工商戶,憑主管部門出具的證明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向公安部門申請。公安部門批準後,發給刻制公章證明,並在規定的期限內到經營公章刻制業務的單位刻制。按照有關法律規定,偽造、私自塗改國家機關印章的。壹般會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那麽妳將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行為之壹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壹千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壹)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證明文件、印章的;(二)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或者其他組織的公文、證件和證明文件的;(三)偽造、變造或者倒賣車票、船票、機票、文藝演出門票、體育比賽門票或者其他有價票證的;(四)偽造、變造船舶登記號碼,買賣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船舶登記號碼,或者變造船舶發動機號碼。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扣押、銷毀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偽造、變造或者買賣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用於證明身份的證件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八十條之壹在按照國家規定應當證明身份的活動中,使用偽造、變造或者盜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證、護照、社會保障卡、駕駛證等依法可以證明身份的證件,情節嚴重的,處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有前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八十條之二盜用或者冒用他人身份代替他人取得高等學校招生資格、公務員錄用資格和就業安置資格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組織或者教唆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國家工作人員有前兩款行為,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數罪並罰的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