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護理文書壹律使用藍黑或碳素墨水筆書寫。
3、護理文書壹律使用阿拉伯數字書寫日期和時間,日期用年,月,日,時間采用24小時制,具體到分鐘。
4、護理文書記錄內容應當客觀,真實,準確,及時,規範。
5、書寫應當使用中文、醫學術語和通用的外文縮寫,文字工整,字跡清晰,表述準確,語句通順,標點正確。
6、書寫過程中出現錯字時,用雙線劃在錯字上,保留原記錄清楚,可辨,並註明修改時間,修改人簽名,不得采用刮,粘,塗等方法掩蓋或去除原來的字跡,上級護理人員有審查修改下級護理人員書寫的記錄的責任。
7、實習護士,試用期護士,未取得護士資格證書或未經註冊護士書寫的護理記錄,應由本醫療機構具有合法執業資格的護士審閱並簽名,需修改時用紅色筆修改並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