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勞動保障監察支隊
漢口青年路342號
85755113
江岸區勞動監察大隊
江岸區林芝路1號
82716325
江漢區勞動監察大隊
江漢區新華巷120號
85311036
橋口區勞動監察大隊
橋口區集賢路1號
83793066
漢陽區勞動監察大隊
漢陽區鸚鵡大道150號
84874241
武昌區勞動監察大隊
武昌區解放路530號
88863875
青山區勞動監察大隊
青山區紅鋼城雙東南路
68865263
洪山區勞動監察大隊
洪山區珞獅南路198號
87397095
東西湖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東西湖區吳楠路4號
83891493
漢南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漢南區紗帽街銀蓮路72號
84851341
江夏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江夏區熊廷弼路93號
87912651
蔡甸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蔡甸區漢陽街707號
84942505
黃陂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黃陂區前川百秀街249號
61003700
新洲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
新洲區邾城街道衡州大道
89357252
二。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須知
壹、申請仲裁的條件
1.申請人應當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
2.有明確的答辯人。
3.有具體要求。
4.屬於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案件的範圍。
二、申請仲裁應提交以下材料:
1,仲裁申請,並按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二)仲裁請求和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三)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申請人應當在仲裁申請書上簽名或者蓋章。
2.申請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
3.申請人委托代理人參加活動的,應當提交由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書應當載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並提交代理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是執業律師的,還應當提交律師事務所的介紹信。
4.仲裁申請書中列明的證據材料(提供書面材料復印件)。
5.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相關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