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古人所稱呼的?陰文印章?,是指印章會在印泥上壓出凹陷的痕跡,所以,文字圖案向外凸起的印章,就被稱作?陰文印章?。
這和現代的?陰文印章?概念是截然相反的。
造成這種差異的根源,在於古人和現代人采用了不同的劃分標準。
何為?陰文??在我國古代有這樣壹種規矩:以內為陰,以外為陽,以下為陰,以上為陽。
印章中的?陰文?和?陽文?,便是由此而定。
眾所周知,我們在使用印章前,首先需要將印章在印泥上按壹下,使得印章上的刻案染上印泥的朱紅色,然後才能在紙張上印出圖案來。
而印章的刻案又分為兩種,壹種是向外凸起的,另壹種是向內凹進去的。
凹進去的刻案印出來的圖案是紅底白字,我們把這種圖案稱作?陰文?。
能刻出陽文的印章,在古代被稱為?陰文印章?外凸印章刻出來的是?陽文?,但古人卻將這種印章稱為?陰文印章?。
古人這種辨別刻印陰陽的標準,不說放到現在來看非常古怪,即便是在古代,也是壹種非常容易被人混淆的概念。
那麽古人究竟是根據什麽來界定的呢?
有兩種說法,壹種說法是,古人認為紙張和刻印是壹陰壹陽的壹對,如果刻出來的是陽文,那麽印章就只能是?陰印?,這種說法是源於古人信奉的?陰陽相濟?的思想,就和?鼓掌的時候,左手掌拍到的必定是右手掌?是同樣的道理。
但這種說法並沒有得到太多的支持。
更公認的壹種說法是,古人是根據?將印章按進印泥裏,刻案在印泥上形成圖案的陰陽?來判定印章的陰陽的。
簡單來說就是,凸起的印章可以在紙上印出陽文,但將其按在印泥裏,卻會將印泥壓出凹陷的陰文。
所以,這種凸狀的印章在古代就被稱為?陰文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