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電子票據業務已簽收的電子承兌匯票上選擇背書轉讓,通過采用電子簽名和可靠的安全認證機制,能夠保證其唯壹性、完整性和安全性,降低了票據被克隆、變造、偽造以及丟失、損毀等各種風險。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出票、保證、承兌、交付、背書、質押、貼現、轉貼現、再貼現等壹切票據行為均在電子商業匯票系統上進行,可大大提升票據流轉效率,降低人力及財務成本,有效提升金融和商務效率。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銀行開據的壹種延期支付票據,票據到期銀行具有見票即付的義務;票據最長期限為六個月,票據期限內可以進行背書轉讓。
擴展資料:
壹、電子銀行承兌匯票須知
1、電子銀行承兌匯票業務,需要企業在工商銀行開戶開通網銀功能,並向銀行申請在網銀中開通電子票據功能模塊,開通後即可開展電票業務。
2、在票據到期日之前,背書人作為票據權利人通過該功能申請將電子商業匯票權利依法轉讓給被背書人。只有被背書人回復簽收後,票據權利才正式轉讓給被背書人。
二、電子銀行承兌匯票的服務對象
電子銀行承兌匯票在流傳、集約化管理等方面與紙質銀行承兌匯票相比具有較大優勢,也將是未來商業銀行業務爭奪的壹種重點,商業銀行可以對以下類別客戶進行重點營銷,搶占市場先機。
1、跨地區經營、財務管理信息化要求高的集團企業及其子公司。
2、大型生產銷售企業及其上下遊供應鏈企業。
3、以商業匯票作為日常經營活動結算工具的中小型企業。
4、使用商業匯票進行結算的電子商務平臺及其會員企業。
5、資金管理規範、廣泛開展商業匯票業務的各大財務公司。
6、具備商業匯票業務經營資質、並提供相應服務的各級商業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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