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陳女士的車,是壹輛路虎。買這輛車只用了壹年半。有壹次她開著這輛車在路上,不小心和另壹輛車相撞。可以看到這輛車的車頭已經嚴重變形,引擎蓋已經翹了起來。幸好當時車內人員沒有受傷,於是陳女士將車送到4s店維修。
這輛路虎已經修了好幾個月了,沒想到還是出了點問題。開這輛車的時候,車發出異響。當我打開引擎蓋時,我看到引擎下有膠水的痕跡。這車是不是花了19萬修的?而這些部分壹點都沒變。車壞了,車主拿出65,438+0.9萬大修,防撞梁沒換。4S商店:再想想。
陳女士很生氣。有時候車去了修理廠,維修人員發現車的防撞梁開裂了,於是陳女士懷疑維修人員根本沒有修車,維修單上也沒有簽字。面對這個問題,4s店已經擺脫責任,陳女士只好走法律途徑維權。
邊肖認為,畢竟車主已經花了1.9萬元修車,但4s店壹直粗心大意,私自吞了錢。現在再找借口真的不合理。不管誰能接受,還是希望法律能給陳女士壹個公道。
本文來自車家作者汽車之家,不代表汽車之家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