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網上立案。該案原告通過遼寧移動微法院APP小程序申請了網上立案,立案成功後向法院辦案系統上傳訴訟材料,形成電子卷宗。承辦法官可通過法院辦案系統及登錄移動微法院,點擊電子卷宗閱看卷宗內的證據材料。電子送達。開庭審理前,法官助理以電子送達方式向當事人提供的手機和電子郵箱送達訴訟材料,當事人線上收取材料,形成電子送達回證,並自動在隨案電子卷宗中生成,完成電子送達。
線上審理。案件審理時,承辦法官全程通過法院辦案系統瀏覽案件所有電子材料,摒棄原本厚重的紙質卷宗,減少傳閱卷宗麻煩,做到電子卷宗隨講隨翻。書記員利用語音識別系統,分角色錄入法庭筆錄,減輕記錄負擔,提高記錄效率,節約開庭時間。當事人簽名通過電子簽名書寫錄入,筆錄自動生成。庭審結束後,法官助理或書記員及時將筆錄上傳至辦案系統,無需再打印、掃描。如果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需線下提供紙質證據材料,則由法官助理或書記接收,直接送往訴訟服務中心集中掃描,辦案法官在案件審理全程已不再需要紙質卷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第二條 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
人民法院通過審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案件,懲罰犯罪,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決民事、行政糾紛,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維護國家法制統壹、尊嚴和權威,保障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順利進行。
第三條 人民法院依照憲法、法律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決定設置。
第四條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