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完科目壹考試之後,三年之內應該通過科目二,科目三考試,如果不能通過,所考的內容作廢,應該重新報名參加科目壹考試,新考規之後,科目二、三均為5次機會,如在五次機會內不能通過考試之後,重新參加科目壹考試;
2、科目二、科目三每次補考間隔至少10個工作日,也就是兩周時間,補考需要十天之後才能預約四個工作日後的考試,最快也的半個月,這是駕考規定的時間,實際操作還以當地駕校和考試中心的安排為準;
3、預約科目二、科目三考試的學員,在自選培訓駕校掌握技能後,駕校應通過互聯網提供學員學時與模擬考試合格證明,然後聯系駕校為您進行推薦,並及時查詢“預約信息查詢”項。如果成功預約,請攜帶身份證和按預約時間地點取號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