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令第59號)第59條。公安部127)規定了解釋。書面證據材料需要蓋章嗎?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令第59號)第59條。公安部127)規定了解釋。書面證據材料需要蓋章嗎?

公安機關向有關單位收集、調取的書面證據材料,必須由提供者簽名,並加蓋單位印章。

但是127號令並沒有涉及到文字材料的蓋章,只是說要通過錄音或者錄像的方式固定證據的內容和取證的過程。

兩者沒有壹定的聯系,所以書面材料要加蓋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