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房貸擔保人的風險有哪些
1、如借款人不還款,擔保人是要負上還款責任的
在應承作為擔保人之前,壹定要慎重考慮,原因是當妳簽名作錢債擔保,即是對貸款機構作出個人負責清還欠債的承擔。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擔保妻子做房屋貸款,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它仍然是有效的。
換句話說,當擔保人壹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遠作擔保人,除非借款人獲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
2、如借款人不還款,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信用
在正常情況下,借款人自己還款,擔保人不用操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壹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是他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向擔保人的貸款額。
擔保人怎樣追償債務人
1、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2、人民法院判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應當在判決書主文中明確保證人享有規定的追償權利。
3、判決書中未予明確追保證人享有規定的追償權利,保證人只能按照承擔責任的事實,另行提起訴訟。
4、保證人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的訴訟時效,自保證人向債權人承擔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
5、保證人自行履行保證責任時,其實際清償額大於主債權範圍的,保證人只能在主債權範圍內對債務人行使追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