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確定參加面試人員的名單。壹般是根據筆試成績的高低和錄用人數的多少,或所規定的筆試錄用分數線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參加面試的人數壹般應多於或等於擬錄用的人數。
2.組織面試測評小組。測評小組成員壹般由用人單位代表、政府人事部門的人員或行政主管部門有關領導、以及有關方面的測試專家組成。
3.編制面試規則。包括面試的科目以及成績評定的方法與標準,參加面試的條件及註意事項等內容。
4.布置考場。面試考場與筆試考場有所不同。它由兩方面組成,壹方是應試者,另壹方為測評小組成員,兩方形成對應格局。
5.面試問題。面試開始後,應試者通過抽簽的方式確定面試題目,或者由主考人員向應試者宣讀考題。應試者輪流進入考場,接受考題。
6.應試者準備答案。
7.回答問題,應試者在規定的時間內解答問題。主考人員可以連續提問,應試者對此要即興作答。
8.測評人員對應試者的面試情況進行測評和總結,當場各自打分,同時做好記錄,並由指定的人員填寫面試成績測評表,並交主考人員簽名。
壹般不會有很專業性的問題,有的職位會問,且有實際操作,比如:衛生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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