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除了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都需要考駕照。妳只需要有摩托車的D、E、F證書中的壹個就可以駕駛。
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是指在普通自行車的基礎上,以電池為輔助能源,配備電機、控制器、電池、車把等控制部件和顯示儀表系統的交通工具。我國電動自行車的發展歷史,壹般公認為三個階段:電動自行車初級階段、規模化生產初期和超速發展階段。
電動摩托車:電動摩托車是壹種使用電池驅動電機的電動車輛。電力和控制系統由驅動電機、電源和電機調速裝置組成。電動摩托車的其他裝置與內燃機基本相同,包括電力驅動和控制系統、驅動力傳輸和其他機械系統以及完成給定任務的工作裝置。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
第九條行政處罰的種類:
(壹)警告、通報批評;
(二)罰款、沒收非法所得和沒收非法財物;
(三)暫扣許可證、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的;
(四)限制生產經營活動、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就業;(五)行政拘留;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第五十二條執法人員當場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應當向當事人出示執法證件,填寫預定格式和號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拒絕簽收的,應當在行政處罰決定書中註明。前款規定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應當載明當事人的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罰款的數額、時間和地點、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的途徑和期限、行政機關名稱,並由執法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執法人員當場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應當報行政機關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