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育證明,首先是證明自己有沒有結過婚或者生過孩子。就現實而言,證明自己是否結過婚並不容易,也不重要。這裏,核心是妳有沒有生過孩子,這是問題的關鍵。
但是妳怎麽證明妳生過孩子呢?第壹,是妳的鄰居;第二,妳工作中的同事;第三,妳生活圈子裏的朋友。
壹般情況下,壹個人有固定的住所,固定的工作場所,固定的生活圈子。所以她有沒有生過孩子,周圍的人壹目了然,也就是所謂的“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對於這種人,證明她是否生過孩子很簡單:村(居)委會完全了解情況,自然可以給妳開證明,蓋章。這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但是,如果妳不是生活在這種情況下,沒人能給妳證明,代表“群眾眼睛”的村(居)委會或者妳的單位也不會給妳這個證明。這種情況下,證明自己是否生過孩子的唯壹方法就是醫學證明。
所以總的來說,妳可以判斷是否需要去醫院檢查。也就是說,壹般情況下,只要有村(居)委會或者妳工作單位的證明就可以了。但如果蓋不了村(居)委會的章,就無法證明是否生育過。這種情況下,計生部門要求妳去醫院檢查是合理的。
另外,如果計生部門有足夠的證據懷疑妳有生育史,即使有基層組織的證明,他們也可以要求妳去醫院檢查。
祝妳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