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建國後在沈陽民聖鐵工廠參加工作。1953年為建設家鄉毅然辭去公職回原籍,帶頭成立農業生產互助組。1954~1956年先後任初級社長、高級社社長。任職期間立足當地自然條件,提倡種植耐旱作物,闖出“旭升發家,棉花地瓜”的致富路子。1955年加入中國***產黨。1958年任旭升生產大隊黨支部書記。1959年至1961年帶領群眾增產節支,創造公***積累10多萬元。1963年旭升大隊成為全縣第壹個用電村隊。他當年被評為華東區勞動模範,後被選為山東省第五、六屆人大代表。他帶領群眾鑿井修渠,興建水庫,平整土地,實現人均1畝水澆地。糧食畝產增至500公斤以上。1970年以來,全村每年向國家交售糧食50萬公斤,皮棉10萬公斤。1971年1月,在中***章丘縣第三屆代表大會上當選為縣委委員。1976年任中***埠村公社常委,分管農田基本建設,完成礦水西調水利工程。1978年中***十壹屆三中全會後,帶領群眾因地制宜,實行科學種田;大力興修水利,綠化荒山,創建果園;積極發展大家畜、生豬飼養業;立足當地資源,開煤礦,創建窯廠、水泥廠、機械加工廠等。使集體經濟實力增強,村民生活水平顯著提高。1986年1月病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