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公司與股東之間的借款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

公司與股東之間的借款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

公司與個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註意事項雖然現實中存在大量的公司之間的借貸資金,但其合法性並未得到認可。對此,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如何處理企業借款合同借款人逾期不還問題的批復》中認為,“企業借款合同違反有關金融法規,屬無效合同,除本金可以歸還外,應收取利息”。

但是,公司和個人之間的借貸是允許的。在《關於如何確認公民與企業之間借貸效力的批復》中,最高人民法院確認“公民與非金融企業(以下簡稱企業)之間的借貸屬於民間借貸。只要雙方意思表示真實,就可以認定為有效。”因此,本文重點研究公司與個人之間借款時如何訂立和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合同必備條款

最簡單的借款合同也必須具備以下條款:1,貸款人,借款人;2.貸款金額;3.借用時間。在壹些沒有簽訂正式借款合同的場合,借條也可以構成借款關系。簡單的借條壹般由借款人書寫為“今日人民幣* *元”,並由借款人簽名、註明日期,所以簡單的借條會具備借款合同的必備條款。

但是,公司和個人之間借錢,不能只滿足於打壹張借條,還要註意更多的條款,規避風險。

1.興趣?

首先,如果要對貸款收取利息,要在合同中明確利率標準。利率標準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且不受部分法院保護。其次,利息不能並入本金計算復利,也不能在借款時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如果合同中沒有約定利率標準,貸款人和借款人壹般會按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息。(但個人之間的借款未明確是否收取利息的,按無息借款處理。)

?二、付款發貨?

貸款壹般采用直接現金交付或銀行付款的方式,需要在合同中寫明。建議采用銀行付款的形式保存付款憑證。小額貸款(10萬元以下)可直接現金交付,但應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據,或在合同中註明已通過簽約確認收到,不出具收據。在壹些借款案件中,雖然出借人提供了借款合同,但借款人否認收到借款,雙方在交付時也沒有出具收條,會導致借款無法收回的風險。同樣,在其他借款案件中,出借人提供了匯款憑證,但沒有簽訂借款合同,因此借款人主張該款項為贈與而非借款,出借人無法提供其他證據證明是借款,最終未能順利收回借款。

三、還款期限?

有些貸款合同規定了還款期限,有些則沒有。規定還款期限的借款到期不能收回的,應當自到期之日起兩年內提起訴訟或者發函提醒,否則超過訴訟時效法院不再保護。

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貸款人可以隨時要求還款。但發出何時償還的通知後無法追回的,也應在兩年內提起訴訟或再次發函,以免超過訴訟時效。

第四,擔保?

貸款人應盡量在貸款合同中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尤其是個人貸款給公司時。為了避免空殼公司的陷阱,應該要求公司股東以個人身份提供擔保。保證時,建議保證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即借款人不還款時,貸款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還款,避免約定為壹般保證,即只約定借款人不還款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壹般擔保條件下,貸款人必須先起訴借款人,只有在借款人無財產償還的情況下,才能要求保證人承擔責任。需要註意的是,貸款到期時,借款人未還款,貸款人與借款人在未征得保證人同意的情況下,再次就還款期限或利率達成協議,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有時,借款人也可能提供房地產、車輛、股份、產品等。作為貸款的擔保。此時需要註意的是,不動產、股份需要登記才能生效,出借人必須實際占有車輛、產品等動產,否則無法起到擔保的作用。在為貸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條款中,如果雙方約定貸款到期不能償還,此類條款無效,因為法律認為該條款與設立抵押的目的相違背,容易將價值較高的物品以較低的價格轉讓給借款人,造成價值轉移不平衡,損害借款人的利益。

?五.管轄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不註意這個問題,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轄的原則,可能會發生貸款人千裏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打官司,非常費時費力。所以在借款合同的最後,壹定要約定壹個方便出借人的有管轄權的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