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上講,重慶男孩是以法律武器維護了自身合法權益。
從法律上角度來看,這就是壹件侵犯他人姓名權與偽造他人簽名的案件,按照我國法律規定,子女可以任意選擇跟隨母親,或父親姓,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其他親人的姓氏,但無論如何選擇都應該遵循壹個原則,那就是孩子的個人意願。且法律條款明確規定,如果子女已經年滿8周歲,那麽他本人對於更名有決定權利,父母需要在更名前征求其意見。在本案件中,孩子父親與母親已經離婚,孩子跟隨母姓多年,其父卻在多年後私自將孩子姓氏做了變更,且在孩子已經提出異議時,仍舊不管不顧,壹意孤行,嚴重損害了孩子姓名權。?
另外我國法律有規定更改孩子姓氏,是需要父母雙方同意簽字,而孩子母親在事前對這件事情並不知情,更不可能會為這件事簽名,所以這位父親提供給戶籍部門的簽名,理論來說屬於偽造,如果孩子母親想要追究其責任,是可以提出控訴的。
這個案件中父親想要修改兒子姓名的正確做法應該是,兩人先協商解決未果情況下,父親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或向公安部門提出恢復兒子原名請求,並且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後續操作,如申請被駁回,那麽也只能選擇放棄修改,而不是私自修改姓名。
本案的最終結果,經過重慶當地法院對案件審理後,判決原告也就是重慶男孩可繼續使用原名,被告也就是孩子的父親,需要配合孩子,將戶籍登記名字變更回頭,對於案件中簽名偽造問題,因孩子母親未提出追究,因而沒有做相應處罰。重慶男孩和他的母親,通過自己對法律條款的正確認知,保護了自己的合法權益,是個好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