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領證流程是:1。受理:男女雙方要結婚,必須持本人戶籍證明、居民身份證,以及本人無配偶、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 *在壹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報名時男女雙方必須同時在場。雙方應填寫《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由登記機關提供)。婚姻登記員宣誓並簽名。
2.審查:審查證件、證明材料是否齊全有效。詢問情況。
3.登記:符合結婚條件的,當場登記,發給結婚證。不符合結婚條件的,不予登記,並當場向當事人說明理由。
具體為:1、預約報名2、填寫聲明3、排隊等候4、按手印5、頒獎儀式6、宣讀誓詞7、簽署證書8、拍照紀念。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6條* * *結婚應當完全自願,禁止任何壹方強迫另壹方,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幹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