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和制單人可以是壹個人 財務主管需要在記賬憑證上簽字,作為填制記賬憑證、登記會計賬簿依據的原始憑證,必須經辦人簽字或蓋章、企業負責人或其授權審批人審批簽字或蓋章、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或其授權審核人審核簽字或蓋章。 制證、復核、記賬、會計主管等有關人員的簽章,收付款憑證還有出納人員的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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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賬憑證是由會計人員對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按其經濟業務的內容加以歸類整理,作為登記賬簿依據的會計憑證。會計人員填制記賬憑證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格式和內容進行。
記賬憑證的日期如何填寫
填寫日期壹般是填財會人員填制記賬憑證的當天日期,也可以根據管理需要,填寫經濟業務發生的日期或月末日期。
如報銷差旅費的記賬憑證填寫報銷當日的日期;現金收、付款記賬憑證填寫辦理收、付現金的日期;銀行收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按財會部門收到銀行進賬單或銀行回執的戳記日期填寫;當實際收到的進賬單日期與銀行戳記日期相隔較遠,或次月初收到上月的銀行收、付款憑證,可按財會部門實際辦理轉賬業務的日期填寫;銀行付款業務的記賬憑證,壹般以財會部門開出銀行存款付出單據的日期或承付的日期填寫;屬於計提和分配費用等轉賬業務的記賬憑證,應以當月最後的日期填寫。
如何正確處理記賬憑證的附件
過寬過長的附件,應進行縱向和橫向的折疊。折疊後的附件外形尺寸,不應長於或寬於記賬憑證,同時還要便於翻閱;附件本身不必保留的部分可以裁掉,但不得因此影響原始憑證內容的完整;過窄過短的附件,不能直接裝訂時,應進行必要的加工後再粘貼於特制的原始憑證粘貼紙上,然後再裝訂粘貼紙。
原始憑證粘貼紙的外形尺寸應與記賬憑證相同,紙上可先印壹個合適的方框,各種不能直接裝訂的原始憑證,如汽車票、地鐵車票、市內公***汽車票、火車票、出租車票等,都應按類別整齊地粘貼於粘貼紙的方框之內,不得超出。粘貼時應橫向進行,從右至左,並應粘在原始憑證的左邊,逐張左移,後壹張右邊壓位前壹張的左邊,每張附件只粘左邊的0.6~1厘米長,粘牢即可。
粘好以後要捏住記賬憑證的左上角向下抖幾下,看是否有未粘住或未粘牢的。最後還要在粘貼單的空白處分別寫出每壹類原始憑證的張數、單價與總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