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醫囑是指已完成的醫囑,壹次診斷檢查、處置和臨時用藥,有效時間在24小時內,如壹次性檢查,臨時決定使用壹次的藥物均在臨時醫囑中規定。臨時醫囑內容包括醫囑時間、臨時醫囑內容、醫生簽名、執行時間、護士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