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罪認罰可以在刑事訴訟的任何階段提出,認罪認罰制度貫穿於刑事訴訟的全過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認罰的,可以填寫認罪認罰表,依法可以從寬處理。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依法可以從寬處理。關於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指導意見。適用階段和適用案例範圍。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貫穿於刑事訴訟的全過程,適用於偵查、起訴、審判的各個階段。適用的罪名和可能的處罰沒有限制,所有刑事案件都可以適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因罪輕、罪重或罪行特殊等原因而被剝奪認罪、自願認罪的機會。但“可以”的適用並不統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認罪後是否從寬,由司法機關根據案件具體情況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