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本協議簽署之日或另壹方未付款之日起1年內。
3.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必須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復印件1份;相關證據復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註冊信息(北京不需要註冊信息)!
4.提交材料後,仲裁委員會應在5個工作日內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和答辯期;然後開庭,然後在妳們兩個之間調解。調解不成的,仲裁委員會出具裁決書。勞動仲裁應當在60日內結案;如果我們對裁決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5.妳可以自己處理,不需要請當地律師代理。我可以為妳提供遠程指導,勝訴,勞動仲裁委不收費;
6.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妳去新單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