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焦作廣播電視臺工作需要,經焦作市編辦和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擬由焦作廣播電視臺為主,公開招聘4名專業人才,使用4名財政全額撥款編制。招聘簡章如下:
壹、招聘對象和條件
(壹)談話類節目主持人2名。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性別不限:
1、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廣電事業,具有良好的新聞職業道德;
2、綜合素質較高,現場應變能力強,具有良好的新聞敏感性和對新聞事件的分析能力,有良好的普通話水平和語言表達能力,具備演播室訪談和現場采訪等綜合能力。
3、具有滿3年以上工作經歷;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5、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8年8月31日以後出生);具有新聞專業和播音主持專業中、高級職稱或在省地市臺媒體工作滿3年的,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6、身體健康,才思敏捷,能勝任本職工作。
(二)媒體經營人員2名。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性別不限:
1、政治立場堅定,熱愛廣電事業,愛崗敬業,有創新精神;
2、從事媒體工作滿5年以上工作經歷;或從事媒體廣告經營崗位滿3年以上工作實踐經歷;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後出生)。
5、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
(三)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名:
1、曾被判刑或勞動教養的;
2、曾被開除公職和學籍的;
3、因犯錯誤正在接受審查未作出結論的;
4、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5、其他不符合報名條件的。
二、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3年9月20日—2013年9月27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30。
2、報名地點:焦作市龍源路1111號廣電大廈十二樓1204室(焦作廣播電視臺人事科)。
3、報名程序:應聘人員從焦作網絡電視網站(首頁,/)下載並填寫不同專業崗位應聘報名表壹式壹份(貼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1寸1張),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地點報名並進行資格審查(本人處個人簽名必須手寫)。
4、報名需提供的材料(復印件均為A4紙):
(1)應聘專業報名表壹份,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1寸2張;
(2)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3)招聘崗位對工作年限、工作崗位、技術職稱等有要求的,還應提供相應證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三、考試形式
(壹)談話類節目主持人考試
1、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采取主持人大賽選拔賽,實行晉級淘汰制,決出勝出名次。
(1)初賽。根據報名情況進行分組分賽。選手通過現場語言展示的形式進行初賽。評委由五人組成,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基礎語言表達、形象氣質和主持風格等。評判結果為:三個及以上評委給出“通過”的結果,該應聘人員直接晉級;三個及以上評委給出“不通過”的結果,該應聘人員則結束比賽。其他結果均為待定。待定選手參加初賽階段的待定賽。“通過”人員和待定賽勝出人員進入復賽。
(2)復賽。根據晉級人員情況,加大命題難度,進壹步考察個人的語言組織和表達能力,現場應變駕馭能力和分析解決問題能力等綜合素質。評委由七人組成,實行打分制(100分制,保留小數點後2位)。去掉壹個分,去掉壹個最低分,取其他五位評委的平均分。按進入復賽總人數的30%比例(四舍五入)進入決賽。若出現比例內最後壹名分數並列,可同時進入下壹環節。進入復賽放棄人員,不遞補。
(3)決賽。根據進入決賽人員情況(放棄人員不遞補),全面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專業能力和應急反應能力。評委由十壹人組成,實行打分制(100分制,保留小數點後2位)。去掉二個分,去掉二個最低分,取其他七位評委的平均分,按得分由高到低順序排名(若出現分數並列影響名次排列,采取現場加題決出名次)。
(二)媒體經營人員考試
1、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考試:主要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進行。
(1)筆試。采取統壹命題、統壹組織、統壹評分的方式進行(100分制)。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媒體經營實戰能力。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得分由高到低取前10名進入面試(最後壹名分數並列者全部進入面試,放棄人員不遞補);筆試10人及以下的,參加筆試後全部進入面試。面試根據崗位特點,重點測試應試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和工作思路。評委由七人組成,實行打分制(100分制,保留小數點後2位)。去掉壹個分,去掉壹個最低分,取其他五位評委的平均分。
(3)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按得分由高到低成績排名。
四、考試環節總體要求
1、兩類人員招聘由焦作廣播電視臺負責組織,市紀委、市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全程參與並進行監督。
2、考試命題采取封閉式出題和委托外地市命題,大賽評委、主持人可邀請省電臺、電視臺或地市電視臺資深主持人等專業人士擔任。
3、兩類人員進入最後壹個環節應聘人數達不到1:3的職位,參加最後壹個環節後,是否遞減該職位人數和是否進入下壹程序經研究後決定。
五、體檢
根據個人成績,按應聘職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名次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媒體經營人員個人總成績出現並列影響名次排序,在同等條件下按個人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參照招聘公務員認定工作體檢標準規定執行。體檢過程中有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談話類節目主持人根據決賽成績、媒體經營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名次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重點考察個人的政治思想情況和資格條件,如有不合格,談話類節目主持人根據決賽成績、媒體經營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名次依次遞補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擬聘用人員在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和焦作廣電網站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八、聘用
公示結束無異議,根據市編委下發編制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後,辦理人事手續,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根據本人資歷和職稱政策,聘用到相應專業技術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九、信息發布
焦作網絡電視網站(/)作為此次招聘工作指定網站,有關考試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
本招聘簡章由焦作廣播電視臺人事科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電話:0391-8796021 8796022
附件:
1、焦作廣播電視臺談話類節目主持人應聘報名表.doc
2、焦作廣播電視臺媒體經營人員應聘報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