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衡陽市教育局關於印發《2016年衡陽市城區初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衡教通[2016]96號)規定:
進城務工人員子女要求在城區中學就讀,由其父母或監護人持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明(務工所在區域的居住證,或在城區的房產證,或經街道以上機關簽署意見加蓋公章的租房協議,並同時提供房東房產復印件)、務工證明(務工的勞動合同,須用工單位法人代表簽名蓋章,並由用工單位所在街道以上的勞動保障部門簽署意見加蓋公章,個體經營者可用工商稅務證代替)和原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證明等材料向服務區範圍內公辦初中學校提出申請,經核查批準後,就近免試入讀。凡符合就讀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各學校不得拒收。
二、《衡陽市教育局關於劃分2016年衡陽市城區公辦初中招生服務區的通知》(衡教通[2016]126號)規定:
衡陽市實驗中學招生範圍:蒸湘北路(富安大廈——步步高百貨段)以西;解放大道(步步高百貨——西合路,不含名仕華府)以北;西合路以東(不含書香門第),廖家灣路以東(不含華南城市廣場)連立新大道以南、紅湘北路以西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