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詩詞大全網 - 藝術簽名 - 血族可以生孩子麽?

血族可以生孩子麽?

血族

血族最早的起源據稱是聖經中的該隱。根據聖經記載,亞當和夏娃被逐出伊甸園之後來到荒野,並且生了許多孩子。其中該隱是老大,同時也是世上第三位人類。他是個農夫,和牧羊人弟弟***同生活。有次兩人照例向上帝獻祭,由於弟弟畜牧之便,奉上的是豐盛的肉食,該隱的青菜蘿蔔便招來上帝不滿。該隱憤而謀殺了弟弟,翌日上帝問該隱他弟弟哪裏去了,他辯稱不知。上帝怒道:「狡賴!妳弟弟的冤魂向我哭訴妳的暴行,所以妳得接受我的懲罰!」該隱於是向上帝求饒,但是上帝說:「不,我不會殺妳,我知道妳以後壹定會被人唾棄,所以我給妳壹個記號,人人都會折磨妳,但不殺妳,讓妳永世受到詛咒!」

在千年潛藏的吸血鬼傳說中,該隱所受的天譴便是終生必需靠吸食活人鮮血,並且永生不死,世世代代受此詛咒的折磨。而且上帝讓他的記號變成人人都可見而誅之,這是和聖經上不壹樣的地方。書中後來又把他和撒旦的情人莉莉絲(Lilith,最早出現於蘇美爾神話,猶太教舊約裏亞當的第壹個妻子,因不滿上帝而離開伊甸園)配成壹對,說莉莉絲是法力高強的女巫,並教導該隱如何利用鮮血產生力量以供己用。正因如此,也有人認為莉莉絲才是真正的第壹位吸血鬼。

在孤獨的驅使下,該隱創造了第二代的吸血鬼,而它們產生了該隱的十三個孫子。這第三代正是諾亞大洪水的幸存者,它們建立了十三個大氏族(clan),後來叛變並滅了第二代吸血鬼。古代的第三代號稱擁有能與神相比的力量。而數千年後的今日,血族的血脈已經到達第十三至第十五代了。

在中世紀以前,血族成員由於擁有特殊異能和不死之軀,通常可以成為壹方霸主,甚至互相爭權並造成壹般人的恐懼。直到十四世紀左右,天主教廷宗教審判所確知血族的存在,隨即大肆進行補殺。雖然血族擁有異能,但是任何壹名血族都無法同時阻擋千百名凡人的合作威脅。於是血族的生存陷入空前危機。為了因應惡劣的局勢,當時的幾個血族氏族(約為第六至八代)不得不進行結盟,於是產生了 Camarilla ('卡瑪利拉'或譯作'密黨') 盟派。這是由七個氏族所組成的盟派,也是至今較大的盟派。卡瑪利拉創立之時立下了六道嚴格的誡律傳統(Six Traditions),要求盟派中的後世血族永遠遵行。整個戒律傳統的最高宗旨,就是規定血族必須隱匿於人類社會中,絕對不得暴露身份,以免導致血族生存的危機,這就是“避世”戒條的的由來。

卡瑪利拉的政治運作並不單純。主要由Ventrue氏族進行各氏族之間的整合,七個氏族的長老會定期召開的高層會議(Inner Circle),會議中選出各氏族的大法官(Justica)。大法官可說是卡瑪利拉的最高權威,大多由輩份較高者擔任(這表示他們都有強大的異能),他們負責裁斷並懲處所有危及卡瑪利拉生存的行為,原則上他們是整個卡瑪利拉的統治者(當然,他們管不到參與高層會議的長老)。大法官有時並不自己裁斷事情,而會邀請地方重要血族人士,召開秘密會議(Conclave)以投票方式裁決事務。同時,無庸置疑地,大法官通常都有自己的眼線。在這整套政治運作過程當中,通常充滿了高峰之間的政治鬥爭和陰謀,而年輕的血族則多半在其中扮演卒子的角色。

卡瑪利拉之外的另壹個盟派是魔黨(The Sabbat---或譯作'撒霸特')。雖然每個氏族都可以加入魔黨,但主要是由兩個氏族所控制。魔黨是卡瑪利拉的宿敵,他們不承認避世的教條,他們以恐懼、武力和威脅作為統治方式,傳說魔黨會將新加入的血族活埋,造成其恐懼,並再以儀式和血系(Blood Bound)加以控制。魔黨還將人類視為低等動物,隨意驅使殘殺。卡瑪利拉成員通常稱呼撒霸特為“黑暗之手”。

另外,未加入卡瑪利拉或魔黨的其余四個氏族,則通常在兩個盟派的鬥爭中保持中立或見機行事。

在卡瑪利拉盟派之下,血族成員還劃分出地方的勢力。壹般而言,血族會以城市作為集中地,因為都市中非常適宜覓食。原則上,都市人口每達十萬人便有壹名血族(大致算壹下妳所在的城市應該有多少Kindred^&^),這樣的比例很適合血族潛藏。

每個都市中會有壹個血族親王(Prince),這個稱謂和王室沒有關系,而且也不壹定是男性。親王是該城市中所有血族的領袖,壹般稱呼為某某城市親王,例如 Prince of New York。

卡瑪利拉在成立之初,並未設置“親王”的職務。但由於 1743 年倫敦市發生血族內部叛徒的叛亂暴動,嚴重地破壞了避世的誡律,因此從此便在每個城市設立壹名負責管轄者,以杜絕叛亂。

親王通常也是由輩份較高者擔任,他的主要工作就是維護轄地的誡律傳統。他是轄地中唯壹擁有繁衍血族後代的權力者,轄下的血族若要創造新的後代,必須經過他認可。親王會受到轄地中的元老會所輔佐,元老會成員壹方面提供建言,壹方面也默默監督親王的權力,通常只要親王能維護千年潛藏的傳統,元老會便會給予支持。不過當然,能參與元老會的長老必都是老謀深算之徒。

另外,只要有外地的血族進入轄地,便須接受親王的管制。親王可以以保持避世為由,針對某些或全部轄地中的血族下達限制禁食的命令。雖然親王不能任意殺害血族成員,但仍有些親王會濫權雇用血族獵人。最後,親王很有機會在卡瑪利拉的政治結構中晉升自己的地位。

歷史上,人類對於吸血鬼種族的首次認識始於1484年。當時整個歐洲處於吸血鬼的戰爭之下。吸血鬼族群在夜間出動,大範圍與人類初擁。很多壹部分人無法接受初擁而導致神經紊亂。因為接受初擁的人類癥狀與瘟疫相仿,所以當時的人類社會認為這又是壹次大範圍的瘟疫。

許多人類在未完全死亡的時候,或者在初擁的作用未回復之前就被他們的同類埋入地下的墓穴,幾天以後,由於某種原因,人們打開墳墓,發現這些屍體已經變了姿勢,還沾有血跡,那是人類初次接觸到的吸血鬼。從此,吸血鬼的傳說就在東普魯士,西裏西亞,波希米亞等地流傳。

1484年,多明我會的兩個修士Jakob Sprenger和Heinrich Kramer編寫的《巫術之密》被教皇英諾森特八世(InnocentVIII)批準出版,這是人類歷史上,基督教會第壹次承認神怪力量的存在。

1710年,吸血鬼的戰鬥再次展開,戰爭發生的地點是東普魯士壹帶,被初擁的人群又壹次彌漫了大地,城市和村莊被籠罩在死亡的氣息裏。古老的傳說再次流傳在驚恐的人群中。東普魯士當局為了制止被初擁的吸血鬼復活,大範圍的挖掘死屍的墳墓,把每壹具未腐爛的屍體身上都釘上大量的木釘。同時,宗教裁判所動員大量的騎士對吸血鬼進行戰鬥,每場戰鬥都無比慘烈。但是這些戰鬥通常都只有貴族知曉,而大多數的民眾對此壹無所知。

事實上,除非大戰或者在不得以的情況下,否則吸血鬼族群壹般是不會主動大範圍的進攻人類的,因為這個神秘的族群深知暴露會給他們帶來何種後果。但是,仍然有壹部分吸血鬼,因為某種原因胡亂吸食人類的血液。

1725年,壹個名叫Pierre Plogowitz的農民在被初擁之後變成了吸血鬼,他在壹個名為kilova的村莊裏令8人死亡。另壹個吸血鬼的名字叫Arnold Paole,他令壹個叫Medwegya的村莊的大量人口喪生。

人類社會對這兩起事件極其重視,進行了大範圍的調查。但最後他們對公眾隱瞞了調查的真相。第壹起案件的報告現在存放在維也納檔案館。其中有壹個詞——“Vanpir”第壹次出現。這就是吸血鬼名稱的由來。人類當局在1731年對第二個案例進行了更深入的調查。壹位軍醫,Fluckinger把整個的調查過程和結果都做了詳細的筆錄,交由Heiduques連隊的幾位軍官和醫生簽名後以《見聞與發現》為題呈送貝爾格萊德法庭並於1732年正式發表印行。法國國王路易十五要求黎賽留公爵(Richelieu)把案件的正式結果寫成詳細的報告呈給他。這份報道在人類中引起了巨大的轟動,1832年3月3日,《拾穗者》的報導中出現了“vampyre”這個詞,這是法語中首次出現吸血鬼這個詞匯。

整個人類社會對吸血鬼族群產生了巨大的興趣,很多人開始研究這壹現象,但是由於吸血鬼密黨要求吸血鬼族群嚴守六大戒條,所以這些研究的結果大多荒誕可笑。Philip Rohr在於1679年出版於萊比錫的《死者咀嚼現象之歷史與哲學》中把在墳墓中咀嚼的現象解釋為魔鬼附身,這壹觀點在當時得到許多人支持,1728年,萊恩夫特也在萊比錫出版了壹本《隨意在墳墓裏咀嚼的屍體》對Rohr大加駁斥。

1732年Christian Stock的《論吸血的屍體》和1732年Johann Heinrich Zopf的《論塞爾維亞的吸血鬼》在歐洲出版。同期,身為Senones修道院院長的Dom Augustin Calmet神父寫了壹本駁斥這些小冊子的書,名字極其冗長:《論匈牙利、摩爾達維亞等地的附體鬼魂、被開除教籍的人、吸血鬼或活屍》,這位神甫收集了很多吸血鬼行動的蹤跡,壹壹列舉在這本書裏。意大利佛羅倫薩主教Davanzati所寫的《論吸血鬼》以及教皇Benoit XIV(本篤十四)在他的著作《天主賜福和聖人列福》中在第四卷中也談到了吸血鬼。但是很可惜,吸血鬼氏族遠遠比他們想象的要嚴密和恐怖得多。

隨著科學的發展,愚蠢的人們自認為掌握了壹切道理,他們開始屏棄他們的信仰,肆意塗抹著自己的靈魂。象征榮耀的家徽上落滿了灰塵,吸血鬼的傳說令很多人認為荒誕不經。人類似乎認為自己有足夠的能力,足以輕視吸血鬼的存在。然而,與這種愚蠢的行為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吸血鬼的族群卻壹如既往的,在黑暗的角落裏啜飲著紅色的鮮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