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在北京轄區內道路行駛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通過移動警務終端等手段完成電子保單和電子交強險標誌的查驗工作;在北京轄區內辦理臨時號牌或辦理註冊登記、安全檢驗時,車主暫需打印交強險電子保單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供。在北京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在北京轄區外道路行駛、註冊登記及安全檢驗的,車主可通過保險公司官方網站下載並打印電子保單、電子交強險標誌。保險公司服務網點及其合作的中介服務網點可以為車險消費者提供打印服務。
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車險電子保單的生成、發送、接收、儲存和載明的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和國保險法》、《中華人民***和國合同法》以及《中華人民***和國電子簽名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與傳統紙質保單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