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92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要營業地的,以合同成立地為住所。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
第493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合同最後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492條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以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要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要營業地的,以合同成立地為住所。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從其約定。
第493條
當事人采用合同形式訂立合同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合同最後簽字、蓋章或者按指印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