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依法訂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需要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但未辦理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法律效力。
租房合同到期前退房押金能退嗎?
1.租房合同到期前退房押金能否退還視情況而定;
(1)承租人與出租人協商解除合同,定金的退還方式按約定執行;
(2)因出租人單方違約導致租賃無法繼續的,那麽出租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押金必須退還;
(4)承租人違約,押金需要雙方協商返還;
(5)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按合同辦理;
2.正常情況下,如果簽訂的合同到期前需要返還房屋,押金是不能退的,但如果沒有約定,承租人有權要求出租人退還押金。畢竟租房押金不是違約金。通常這種情況下,合同雙方會提前協商。當雙方意見不能統壹時,需要按原租賃合同辦理。當然,如果無法處理好,也可以選擇通過司法途徑維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02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手續的,從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效力的,不影響合同中批準等義務條款的履行和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報批手續的壹方不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承擔違反義務的責任。
合同的變更、轉讓和解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適用前款規定,應當經過批準。
第703條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704條
租賃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名稱、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賃維護等條款。
第705條
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出部分無效。
租賃期限屆滿,當事人可以續簽租賃合同;但是,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章
當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租賃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不影響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章
租賃期限超過六個月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以書面形式確定租賃期限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第七百零八條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向承租人交付租賃物,並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