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嚴峻、嚴肅、嚴格的區別為:
壹、指代不同
1、嚴厲:嚴肅而厲害。
2、嚴峻:險峻。
3、嚴肅:(神情、氣氛等)使人感到敬畏的。
4、嚴格:在遵守制度或掌握標準時認真不放松。
二、側重點不同
1、嚴厲:可作形容詞,定語,副詞。
2、嚴峻:可作形容詞,定語。
3、嚴肅:嚴肅多指態度,有時也用以表明所屬主語的屬性(如法律),用作定語。
4、嚴格:可作形容詞,副詞,數詞。
三、引證用法不同
1、嚴厲:沈從文 《蕭蕭》:“她脾氣壞了壹點,這壞處只有丈夫知道,因為她對丈夫似乎嚴厲苛刻了好些。”
2、嚴峻:蕭軍 《羊》:“遠方展開的海面上,隆起著成串的或是零零星星不甚嚴峻的小島。”
3、嚴肅:老舍 《二馬》第三段三:“丈夫、女兒、兒子全鴉雀無聲,屋子裏比法庭還嚴肅壹些。”
4、嚴格:魏巍 《東方》第五部第十四章:“郭祥知道,團長是再壹次提醒自己,按照原定計劃嚴格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