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往理論,目前主要有五種相關學說:社會互動說、交往實踐說、語言中介說、主體際關系說和雙重
關系說。這五種學說分別從運動方式、本質屬性、實現媒介、社會屬性和物質精神雙重屬性等五個不同方面闡
述了對交往這壹範疇的不同理解。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兩種學說是馬克思的歷史唯物主義交往觀和哈貝馬斯的
“交往合理性理論”。在《德意誌意識形態》壹書中,馬克思指出交往是生產的前提,是人類的存在方式。因
為生產除了受人口增長的硬約束外,“生產本身又是以個人彼此之間的交往為前提的”。這就是說,孤立的個
人無法進行生產,壹定方式的生產或勞動必然會要求相適應的生產者數量和質量與之匹配,從而形成不同生產
者之間的不同的交往關系和方式。與此同時,馬克思還指出交往決不僅僅是指物質生產交往壹種,而是包括人
們之間的所有交往活動和交往關系,也即個人或團體的所有社會交往活動和交往關系。其中,物質關系與精神
關系是人們社會交往關系中最主要的兩種關系。此外,馬克思認為交往需要媒介,這種媒介可以有物質的外殼
——語言和契約等,但本質上是壹種實踐的、自我存在的和現實的意識。相比之下,哈貝馬斯的交往理論受行
為主義的影響較深。他把交往稱為“交往行為”,並認為交往行為是所有四種社會行為(目的性行為、規範控制
性行為、戲劇性行為和交往性行為)中最為合理的壹種。哈貝馬斯認為,資本主義的合理性和合法化危機的關鍵
都不在於工具——技術層面,而是指向交往關系層面。哈貝馬斯很重視對交往媒介的研究,並提出交往的媒介
應該是壹種具備“真實性、正當性和真誠性”的通用語言。哈貝馬斯“交往合理性理論”的最主要貢獻在於其
所提出的交往環境“殖民化”:由於引入了不良屬性的媒介——以技術、金錢和權力為基礎的不平等契約等,
導致原本自主獨立的交往關系子系統被外界強迫同化。對此,他還呼籲要建立壹套明晰的***同規範標準、開展
對話活動、選擇合適的媒介語言和大力提倡相互理解。
根據馬克思和哈貝馬斯的交往觀,社會是人類交往活動的產物,生產關系也是交往關系的壹種,人類社會
就是在新舊交往形式的不斷更新和嬗變中向前發展的。因此,運用交往理論可以解釋幾乎所有的人類生產或勞
動行為,尤其是以盈利為直接或間接目的的物質生產和交換行為。
二、交往理論分析框架
結合以上交往理論的基本思想,筆者提出壹個適於分析人類社會經濟行為的交往理論分析框架。該框架由
交往的定義、要件、功能和結果四部分構成,見上圖:
1.交往的定義。廣義的人類社會交往活動是指聯系社會不同主體之間的壹種有意識的行為,狹義的交往活
動是指不同個人之間、個人與群體或群體之間的物資資源、信息資源、技術資源等各類要素的有明確目的的交
換行為。本文的交往是指狹義的交往。
2.構成交往行為的要件。(1)交往的主客體。交往是壹種對象性活動,有其特定的主體和客體。交往的主、
客體都是人。主體與客體的區分是相對的,只存在於交往活動的具體過程中,因為交往雙方都是積極施加行動
的主體,同時又都是對方行動的客體。(2)交往的媒介,即交往活動的中介手段,包括語言符號、實物資料、交
往工具及其操作的方式。其中,語言符號是交往媒介的基礎,實物資料是指運行於交往主客體之間並構成交往
內容的物質產品,交往工具包括語言、貨幣、交易規則等。(3)交往的動機,即在交往活動開展之前形成於人腦
的對交往結果的主觀預測,是交往主體實施交往活動的基本出發點和內在動力。交往動機在整個交往過程中起
著支配作用,直接影響交往的結果。交往動機壹般來自交往主體對社會關系的認識和自身需求,不同的外部環
境和內在需求會產生不同的交往動機。(4)先前交往的結果。基於先前交往結果的經驗和教訓,會影響交往主客
體之間的認識,修正其對以往交往動機和交往媒介的選擇,從而影響整個交往過程。
3.交往的功能。(1)實現個人的社會化。通過與不同個體或團體的交往,個人接受社會壹致認同的壹些基本
道德和行為準則,適應社會成員普遍采用的行為模式,從而成為壹個攜帶特定社會屬性的社會分子或網點。與
此同時,交往還是個人形成外部認識和自我認識的重要中介,通過信息交流個人獲得更多的知識和技能,也促
使其形成自我評價的標準。(2)保證組織的合理性。交往在組織運行中起到溝通信息、協調關系、優化管理和利
弊互補等作用,是組織得以存在的基石之壹。各種組織形式的產生和演化都是人類社會交往活動的產物,正是
由於日益增多的人口導致範圍越來越廣泛、種類越來越復雜和形式越來越多變的交往關系,“這種社會生產組
織日益成為必要,也日益成為可能”。(3)提高資源互換的效率。旨在建立中長期關系的交往活動,有利於增進
交往雙方的相互信任,從而降低交往雙方的交易成本和不確定性,便於建立中長期契約關系,增強資源互換的
連貫性和利弊互補性。
4.交往的結果。即交往活動的成果,包括某壹特定類型的交往關系的建立和維系,以及交往主客體對交往
成果的評價。值得註意的是,雖然交往結果也具備外在的客觀形式,但其效用評價具有很強的主觀性,也就是
說對同壹客觀交往結果,持有不同交往動機和評價標準的交往主體會做出不同的評估。
三、交往理論在FDI安全性分析中的應用
筆者運用以上所提出的交往理論分析框架,對FDI的安全性進行分析。
第壹,基於交往理論分析框架的FDI範疇界定。FDI是壹種基於中長期交往關系的跨國投資行為,其具體含
義是:投資方母國的交往主體——跨國公司,對東道國的交往客體——東道國公司,輸入資金、技術、經營理
念和管理模式等,以及東道國的交往主體對投資方母國的交往客體輸入資源、利潤和市場份額等。
第二,基於交往理論分析框架的FDI安全性分析。按照對FDI範疇的界定,運用交往關系中的交往要件對其
進行分類討論,並著重使用交往媒介和交往動機分析每種類型FDI的安全性。
1.按戰略意圖分類的FDI安全性分析。根據葛亮和梁蓓的理解,按對外直接投資的戰略意圖劃分,FDI可以
分為資源攝取型、商品轉讓型、市場分享或占有型和集團內部化型四大類。運用交往理論分析框架對這四類對
外直接投資行為進行分析,具體見表1:
由表1,從不同類型FDI交往要件所具有的特征來看,四類對外直接投資中,只有商品轉讓型FDI的安全性比
較高,而其他三類都存在顯著的安全性問題,即在某些影響因素——如東道國資源的開發期限和開發狀況、東
道國市場的競爭和發育程度、FDI投資主體的全球戰略安排等影響下,會危機東道國經濟體系的安全。從交往媒
介角度看,商品轉讓型FDI交往媒介是標準化和編碼化的貿易合同,其所包含的信息壹般是易於預測和監控的“
數碼化信息”(codified information)。而其它三類的交往媒介是包含大量“意會信息”(tacit information)
的長期合作或戰略聯盟協議,與標準貿易合同相比,這些交往媒介不易預測和監控,增大了安全防範的難度。
從交往動機來看,商品轉讓型FDI的交往動機是投資國向東道國銷售商品,通過出售本國銷路不佳的商品獲
取商業利益,對外投資載體主要是商品,而非貨幣資金。由於商品的流動性比較強,其融入本地開放型內生經
濟增長的能力也比較弱,因此商品投資波動對東道國貨幣市場和銀行體系的沖擊不會很大。相比之下,以獲取
核心資源、市場利潤源和建立集團內部市場為主要目標的其它三類FDI,其交往動機是旨在通過FDI長期控制和
掌握東道國的資源、市場和利潤源,投資載體主要是巨額貨幣資金、高級人力資源以及比較先進的技術和管理
經驗。由於這些載體融入本地市場內生經濟增長的能力很強,因此交往關系壹旦發生幅度較大的波動,將對東
道國貨幣市場、銀行體系乃至商品市場產生重大沖擊,從而促發東道國的金融危機。
2.按進入模式分類的FDI安全性分析
按對外直接投資的進入模式劃分,FDI可以分為出口進入型、契約進入型和投資進入型三大類。運用交往理
論分析框架對這三類對外直接投資行為進行分析,具體見表2:
由表2,在這三類對外直接投資中,只有投資進入型FDI具有顯著的安全性問題,而出口進入型和契約進入
型FDI的安全性相對較高。從交往媒介角度看,出口進入型和契約進入型FDI使用的也是標準化的貿易合同和許
可證,交往主體和客體在交往媒介的使用上是基本平等的。而投資進入型FDI的交往媒介包含了更多的東道國市
場規則和管理政策,交往主體(跨國公司)考慮到自身利益會受東道國制度的牽制,壹般要求東道國政府做出更
多的投資安全承諾和保證,從而為東道國維護本國企業利益和保障本國本地區經濟安全設置了障礙,增大了安
全防範和危機處理的難度。
表1:基於交往理論的FDI安全性分析(按戰略意圖分類)
分析指標
相對主體
相對客體
正式媒價
交往動機
交往結果
安全性
FDI分類
資源攝取型
以獲取東道國資源(尤其是自然資源)為目的的跨國公司
以獲取國外建設開發資金和技術的東道國企業或政府機構
資源開發協議或合作計劃
主體旨在獲取客體的資源,客體旨在獲取主體的資金和技術
在合作下,東道國的資源得以開發和利用
安全性問題顯著,主要與資源開發的期限和開發狀況相關
商品轉讓型
以向東道國出售本國商品為目的的跨國公司
以引入國外商品彌補國內市場供給不足為目的的東道國企業
貿易合同
主體旨在處理本國銷路不佳的商品,客體旨在豐富國內市場
大量國外商品湧入東道國市場
安全性高,但會受東道國市場銷售狀況的影響
市場分享或占有型
以占有東道國市場為目的的跨國公司
以引入國外企業增強自身實力或完善國內市場結構為目的的東道國企業或政府機構
市場競爭戰略聯盟
主體旨在占有客體的市場和控制其利潤,客體旨在提升國內市場
跨國公司與東道國企業在東道國市場開展競爭,爭奪市場份額
安全性問題顯著,主要與東道國市場的競爭和發育程度相關
集團內部化型
以組建集團內部市場為目的的具有全球戰略眼光的跨國公司
以融入全球性跨國公司集團或戰略聯盟為目的的東道國企業
企業兼並與收購計劃或壹攬子協議
主體旨在降低核心資源的跨境交易和整合成本,客體旨在融人跨國集團以鞏固和增強自身實力
東道國企業融人跨國公司集團,成為利益***同體的壹份子
安全性問題顯著,主要與跨國公司集團的全球戰略安排和東道國企業在集團內的地位及作用相關
就交往動機而言,出口進入型和契約進入型兩類FDI主要是傾銷商品和轉讓舊技術,因此其交往層次分別停
留在商品交換和標準化許可證交易層面上,跨國公司並未向東道國企業輸入其特有的人力資本、技術研發模式
和管理經驗,因此它們並未真正融入東道國的內生經濟增長之中,其對東道國經濟體系的影響不大。而投資進
入型FDI的交往動機是投資方技術、資金優勢與東道國市場的全面結合,是交往主體與客體之間真正意義上的全
方位的資金、市場、信息、技術和人力資本的交流和互補。由於跨國公司在對東道國的投資過程中,直接輸入
了其特有的經營管理模式和技術研發模型,促使其與東道國企業在***同的交往過程中形成大量的意會信息和特
有知識,激勵了本地企業的技術創新和管理制度創新,從而大大促進東道國開放型內生技術創新和經濟增長。
因此,投資進入型FDI往往與東道國企業和市場形成緊密聯系,其交往的結果也會不斷影響未來交往的誠意和效
率。這類對外直接投資如果發生資金抽逃或技術轉移,則會帶動壹系列的後續和連帶投資資金的抽逃,形成外
資回流或抽逃(spin-offs)的“多米諾”效應(domino effect),從而促發東道國貨幣的貶值和對外融資結構的
惡化。
表2:基於交往理論的FDI安全性分析(按進入模式分類)
分析指標
相對主體
相對客體
正式媒價
交往動機
交往結果
安全性
FDI分類
出口進入型
以商品銷售為主要目標的跨國公司
以銷售盈利為主要目標的東道國企業或政府機構
商品貿易合同(涉及合同法和貿易法)
主體旨在向客體傾銷商品,客體旨在豐富國內市場
大量國外商品湧人東道國市場
安全性高,但會受東道國市場和進出口狀況的影響
契約進入型
以有保留投入獲取中長期收益為主要目標的跨國公司
以引入國外商品彌補國內市場供給不足為目的的東道國企業
版權、商標、專利和技術轉讓等許可證(涉及專利法、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等)
主體旨在通過向客體轉讓技術、品牌和管理經驗等以獲取中長期收益,客體旨在獲取國外先進技術和管理經驗
跨國公司與東道國企業之間建立中長期的非股權交往關系
安全性高,但會受東道國市場盈利前景的影響
投資進入型
以構建海外中長期利潤中心和開拓其它領域業務為主要目標的跨國公司
以引入國外企業增強自身實力或完善國內市場結構為目的的東道國企業或政府機構
東道國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經營許可證(涉及公司法、合同法、會計法和資產評估法等)
主體旨在於東道國建立生產和銷售機構,通過促進本地市場的發育和繁榮以獲取中長期穩定的收益和拓展已有
業務範圍,客體旨在利用國外資金、技術和人力資源促進本地市場的發展
跨國公司與東道國企業在東道國市場開展競爭,爭奪市場份額
安全性問題顯著,主要與東道國市場發展狀況、合作前景和跨國公司戰略安排相關
四、政策建議
上面運用交往理論分析框架,基於不同類型FDI中的交往媒介和交往主客體的交往動機,分析了對外直接投
資對於東道國的安全性問題。得出的結論主要有以下四點:
1.按FDI的戰略意圖分類,只有商品轉讓型對外直接投資的安全性比較高,而資源攝取型、市場分享或占有
型和集團內部化型三類對外直接投資對於東道國而言存在顯著的安全性問題,東道國政府尤其要註意對東道國
資源的開發期限和狀況、東道國市場的競爭和發育程度、跨國公司全球戰略安排等因素的實時觀察和監控。
2.按FDI的進入模式分類,只有投資進入型對外直接投資會對東道國經濟體系的安全產生比較顯著的影響,
而出口進入型和契約進入型對外直接投資的安全性較高,東道國政府應重視對東道國市場發展狀況、與跨國公
司的合作前景以及跨國公司戰略安排等因素的研究。
3.從交往媒介角度看,使用標準化和編碼化交往媒介的對外直接投資安全性比較高,而包含大量意會信息
或要求東道國政府做出投資安全承諾的交往媒介往往會增大對外直接投資的安全隱患。
4.就交往動機而言,如果對外直接投資行為中的交往主體(跨國公司)意在通過與交往客體(東道國企業或政
府)建立中長期的交往關系從而獲取長期利益,壹般會向交往客體輸入其特有的經營管理模式和技術研發模式,
使交往主客體之間形成有利於內生技術創新和開放型內生經濟增長的意會信息和特有知識。相對以短期交往為
目的的對外直接投資,雖然這類FDI對東道國經濟發展的正面促進作用比較顯著,但往往也會帶來顯著的安全性
問題,所發生的波動會對東道國經濟體系產生比較嚴重的影響和沖擊。
筆者認為,鑒於FDI安全性的這些特點,包括中國在內的廣大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為了更好地利用對
外直接投資,促進國內經濟健康持續的發展,必須重視以下幾點:
1.完善引進和利用FDI的產權制度。清晰界定跨國公司和東道國企業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關系,有力保護雙方
的合法收益和正當權利,保證對外直接投資過程中的交往主客體都能將其動機理性地付諸實施,從而實現FDI的
預期效果。
2.優化FDI的交往媒介。廣大發展中國家緊密團結,廢除或減少不平等的投資和貿易規則,建立和推廣壹套
公正、公平和公開的對外直接投資國際規則,消除發達國家在投資交往環境中的“殖民化”,並努力建立健全
國內相關法律法規體系,提高政策的透明度,消除或降低由交往媒介帶來的不確定性。
3.充分了解跨國公司的投資動機。在與跨國公司進行投資意向談判或協商過程中,盡量避免由於短期利益
而忽視對跨國公司投資動機相關信息的收集和分析,並應針對跨國公司不同的投資動機制定不同的進入標準和
投資方案。
4.制訂危機預防和緊急處理措施。由於發展中國家和經濟轉型國家的市場或多或少存在不完善和不健全的
環節,其抵禦系統性經濟波動或危機的能力不及發達國家的成熟市場,因此東道國政府和企業有必要針對不同
類型的FDI,預先制訂各種應對措施,如建立對外直接投資專項風險準備金等。
註 釋:
①參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68頁;第115頁。
②哈貝馬斯用“生活世界”的殖民化來表述這壹思想。具體請見姚紀剛:《交往的世界壹當代交往理論探
索》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0頁。
③參見《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68頁;第1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