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這樣壹起案件被披露,不願和公婆住 結下梁子,幾年壹直在打官司中度過。
這壹切還要從壹個男人說起。他叫毛衛東,70後,出生在成都的農村,在上海工作多年後,毛衛東靠自己的努力站穩了腳跟成了某金融公司的副總裁。毛衛東的妻子叫包玲玲,80後,上海姑娘,是國內頂尖大學的醫學博士從事醫療行業。
包玲玲提出要求,結婚的前提是婚後不和父母同住。婚禮現場,女方家發現男方父母的態度不對,大喜的日子全程板著臉。
從那時候開始,婆媳大戰的隱患已經埋下。毛父毛母覺得,是媳婦讓兒子把他們趕出了上海。包玲玲生孩子,公婆也不來看望,之後這對婆媳見壹次吵壹次,包玲玲甚至打過110報警,矛盾加劇。後來,矛盾升級,毛衛東不堪忍受,2015年,他去法院起訴離婚,但令毛衛東萬萬沒想到的是,官司還沒打就被確診為了直腸癌肝轉移,天大的矛盾在生命面前都要讓步兩邊壹合計,毛父毛母、毛姐姐、毛姐夫照顧毛衛東,包玲玲上班之余幫忙尋求醫療資源,照顧孩子。
毛衛東的治療持續了壹年多,但最終還是因肝癌離世。 毛衛東在遺書中對自己的財產進行了分割:上海的房子給父母、成都的房產份額給姐姐、理財保險給兒子、車子給妻子,其他存款父母妻子平分。 最後打過幾場官司,結果按醫囑執行。
在這份遺囑中,可以看到,作為遺產大頭的房子(毛先生婚前購買,屬於個人財產),全部留給了死者毛先生的父母,留給妻子和孩子的遺產實在是少之又少,但是並沒有剝奪孩子和妻子的繼承權。
總結壹句,嫁人不嫁鳳凰男,否則,壹生不得安寧。正常女人的精力和體力是鬥不過養出鳳凰男的父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