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師範大學可以轉專業。
按照《關於開展2016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相關規定,以2016級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為例。
工作程序及時間安排
1、2017年4月10-13日,各學院(部)成立工作組,通過各學院(部)網站對本學院(部)專業準入細則(見附件2)進行公布,並通過教學服務系統填報計劃接收人數、接收條件、考核內容、考核方式、考核時間以及咨詢方式等內容,報學校審核。
2、
2017年4月18日前,學校對各學院(部)填報的接收和考核信息進行審核。
3、2017年4月19-21日,各學院(部)安排專人負責對本單位轉專業工作相關政策細則進行解答,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見各學院(部)專業準入細則。
4、2017年4月24-27日,申請轉專業的學生登陸教學服務系統,進行轉專業申請。所有申請轉專業學生須於28日再次登錄系統確認已送審,如送審成功,“轉出學院審核狀態”應顯示為“審核中”,逾期未送審視為放棄轉專業資格。
5、
2017年5月3日前,各學院(部)通過教學服務系統對申請轉出的學生進行審核。
6、2017年5月16日前,各學院(部)按照公布的轉專業工作細則對申請轉入的學生進行全面考核,確定轉入名單,並通過教學服務系統對考核結果進行報送。同時將通過教學服務系統打印的《2016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學院擬接收學生名單》報送教務處學籍管理辦公室。
7、2017年5月22日前,學校對轉專業學生進行資格審核,並在網上對轉專業學生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壹周。
8、2017年5月30日前學校在教學服務系統中完成轉專業學生的學籍轉入、轉出工作。獲準轉專業的學生按照《關於轉專業學生住宿辦理的通知》相關要求辦理公寓調整等手續。
9、2017年9月4日前,不適應新專業學習的學生填寫《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撤銷申請表》(附件3),向學校申請轉回原專業,並在退補選期間重新選課。逾期不再受理。
10、2017年10月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獲準轉專業的學生屆時按《關於開展轉專業課程認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相關課程的成績認定工作。
11、2017年10月30日前,轉專業學生登錄本科教學服務系統,申請更換學生證。
擴展資料:
轉專業工作每學年的春季學期組織壹次。轉專業具體程序由轉專業工作辦公室負責,按照“學校統籌安排、學生自願申請、學院(部)自主考核、師生全程監督”的程序進行。轉專業工作辦公室在每學年的春季學期期中發布具體的轉專業工作程序。
但是在讀二年級申請轉專業的,原則上須留壹級。被新專業錄取的學生,應認真完成當前學期的學習任務。無故曠考者,取消轉專業資格。被新專業錄取的學生,須按照新專業的要求選擇下壹學期的課程,並在下壹學期開學時到新專業報到註冊,完成原專業成績認定、轉換,進行學籍信息變更。
東北師範大學-關於開展2016級全日制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